全球首例糖尿病患者通过猪胰岛移植摆脱外源性胰岛素******
中新社长沙1月12日电 (付敬懿)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12日对外透露,经该院复查,全球首例2型糖尿病肾移植术后猪胰岛移植患者的糖化血红蛋白、餐后血糖、肾功能正常,实现了外源性胰岛素完全脱离。这是全球首例猪胰岛异种移植治疗糖尿病实现完全摆脱胰岛素,异种胰岛移植取得重要突破。
该患者有23年糖尿病史,即使每日使用大量外源性胰岛素,仍出现血糖代谢失控,发展为肾功能不全尿毒症,需要频繁的血液透析维持生命。2019年患者接受肾移植手术,但因糖尿病未得到控制,三年后移植肾出现了损伤。
2022年11月,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放射科教授王维团队联合移植科、内分泌科及营养科等组成胰岛移植多学科会诊(MDT)团队,在前期大量研究数据的基础上,为患者有针对性地设计了移植治疗方案。该方案核心内容为团队原始创新的技术体系,包括猪胰岛提取、免疫耐受诱导为主的新型抗排斥方案,微创手术途径及术后并发症的监测计划。
出院时,患者的糖尿病相关指标得到明显改善,糖化血红蛋白恢复至正常范围,由术前的9%恢复到正常的5.4%,每日外源性胰岛素总量较术前减少近一半。更重要的是,患者移植肾功能恢复正常,改变了移植术前糖尿病对移植肾的损伤效应。
出院后经两个月恢复,猪胰岛移植对患者糖尿病治疗的疗效进一步显现,糖化血红蛋白、肝功能、肾功能、血糖检测均维持正常水平。患者目前精神状况好,可胜任日常工作,实现了外源性胰岛素完全脱离。
据悉,糖尿病是严重影响人类健康的重大慢性疾病,中国糖尿病患者数量已高达约1.4亿。胰岛移植可以治愈糖尿病,人源性供体极度短缺是限制该技术应用的瓶颈,异种移植可有效解决供体短缺。(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