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网络常说的“强迫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中新网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 上官云)“这下我的强迫症被治好了”……如今,类似的话题在网络上并不少见。还有人说,看到提示“99+”未读信息,总有点开的冲动,调侃自己“是不是得了强迫症”。
浙江省台州医院心理科副主任医师包祖晓认为,这种调侃之所以在网络上流行,主要是因为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在生物学界是普遍存在的,会随着文化及历史变迁而变化。
而且,人们有时候认为它们是有价值的、有用的。从某种程度上说,多产的作家和“一根筋”的音乐家等等,其自身都具有一定的“强迫症”的倾向。
图片来源:微博截图或许,它并非一无是处
在社会交往中,人们似乎不时会遇到具有“完美主义”倾向的人。他们往往将大量的精力投注到那些与自身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上,努力使之趋近完美。
例如,看到桌子上的物品排列得不整齐,他们可能会感到心里不舒服,于是产生把它们摆好的冲动念头和行动。周围的人则会开玩笑,说这些人有点“强迫症”。
这类调侃在生活中并不少见。包祖晓介绍,从人类进化的角度看,强迫症或许并非一无是处,而是可能在人类生活中起过重要的作用。
例如,强迫行为的主要表现清洗、清洁、检查等在过去都可能是生活的策略,是早期人类或是更古老时期的哺乳动物赖以生存的自我保护习惯。
再如,梳洗行为可以巩固群体内部的联系,防止疾病;对后代、配偶、领地和储备加以检查则能保障安全。
简单的说,“为了心理的宁静”是这种调侃发生的背后动因。
医学范畴的“强迫症”是怎样的?
跟社交媒体所说的调侃式的“强迫症”不同,精神医学范畴中的“强迫症”,是指以强迫观念、强迫冲动或强迫行为等强迫症状为主要临床相的一类神经症性障碍。
包祖晓简单概括了它的特点,即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两者强烈冲突使病人感到焦虑和痛苦。
此外,病人体验到观念和冲动来源于自我,但违反自己的意愿,需极力抵抗,又无法控制;病人也意识到强迫症状的异常性,但无法摆脱。
它的常见的表现形式有:怕脏和怕被污染强迫、责任和检查强迫、完美强迫、顾虑强迫、过度关注强迫、囤积强迫等等。
从行为主义角度说,强迫症是一种对特定情境的习惯性反应。强迫行为和强迫性仪式动作被认为是减轻焦虑的手段,但仅能暂时减轻焦虑,从而导致仪式行为的重复发生。
依照精神分析理论的提示,强迫症的形成与成长过程中的不良教养方式有关,正所谓“习惯的锁链一直难以察觉,直到它变得难以打破”。
对生活的影响有哪些?
顽固的“强迫症”会对生活有哪些影响?
包祖晓说,医学上所说的强迫症对患者的生活和社会功能影响较大。如果有人把强迫比作“心魔”,或许并不是夸大其辞。
这是因为强迫症患者在深受侵入性思维折磨的同时,还由于害怕自己身上被贴上种种负面标签而选择守口如瓶,独自咀嚼着无边的苦涩。
也就是说,他们很容易一而再、再而三地陷入强迫思维-强迫行为恶性循环的沼泽,始终难以走出焦虑、恐惧、挫败的境地。
《平息战斗:心理医生教你摆脱强迫的折磨》。受访者供图包祖晓曾经遇到过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有一位强迫症患者,自知种种重复行为没必要,但控制不了。家人的责骂让他更家烦躁,学习成绩下降,经常头晕、心慌。近日脾气越来越暴躁,无故踢家中东西、扔物品,大声吼叫”。
如果发现孩子有“强迫症”倾向,父母首先需要做的是带孩子去就医。要知道,强迫思维不能用讲道理和意志力去对抗。父母平时要避免说类似“叫你别多想,你还要想”等等,往往会适得其反。
“强迫症就像一种虚假的火警。当强迫症患者有一种强迫行为或可怕的想法时,就像有人在他脑袋里拉了一下警报器。然而,周围并没有危险的东西。”包祖晓认为,父母应该在心理治疗师的指导下协助孩子进行对强迫行为的矫正。
职场也有“强迫症”?
“强迫症”仅仅存在于家庭生活中吗?其实也不是。
包祖晓介绍,职场上的“强迫症”主要表现为对关系方面的过度关注。例如,对任何与关系有关的事物进行心理回顾等等。
简单来说,就是过度在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如当两个人交往谈话时,担心自己是否说错话了,事后会反复回忆说过的每一句话。
对此,采取唱歌等娱乐活动来宣泄情绪不是良好的处理方法,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长远看,反而可能会加重症状。
《平息战斗:心理医生教你摆脱强迫的折磨》一书中提出,接纳、停顿和专注、旁观和标示等正念技术适合强迫症患者的自我疗愈。
“简单的正念操作方法,第一步是接纳,正常看待当下出现的所有感受和现象;第二步是重新聚集,主动地把注意力放在一个专注对象上。”包祖晓称,第三步则是持续地以旁观者的身份观照身体行为和心理感受,但不要过度用力。(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