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④农业强国的中国特色“特”在哪?******
作者:陈秧分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没有农业强国就没有整个现代化强国”,着重强调“建设农业强国要体现中国特色”,要求“走自己的路,不简单照搬国外现代化农业强国模式”。中国建设农业强国,既需遵循世界农业强国的一般规律,更需充分体现中国的国情农情,探索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之路。
一、农业强国需立足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安全供给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我国人多地少,用占全球9%耕地、6%淡水资源成功养育了占世界近20%人口。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粮食安全基础仍不稳固,国际合作环境不容乐观。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安全供给,既是农业强国的基本门槛,也是国际国内形势所迫。
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安全供给,体现在足够的产品供应、合理的产品结构与良好的产品质量,关键是做好资源保护与利用文章,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藏粮于地”重在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切实保护好、利用好耕地资源。“藏粮于技”重在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装备支撑,拓展农业生产边界。中央还要求“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多途径开发食物来源”,为进一步优化利用耕地资源、立足整个国土资源保障稳定安全供给提出了新要求。
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安全供给,还需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与能动性。一方面要“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通过辅之以利的行动举措,让种粮农民有收益、主产区种粮不吃亏,另一方面要“严格考核,督促各地真正把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扛起来”,通过辅之以责的行动部署,推动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共同扛稳粮食安全责任。
二、农业强国需传承农耕文明的历史底蕴,满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要求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到建设农业强国需立足“农耕文明的历史底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要求”。中国有5000余年的农耕文明历史,从中国特色的农事节气,到大道自然、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等等,都是中华文化的鲜明标签,都承载着华夏文明生生不息的基因密码,彰显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智慧和精神追求。赓续农耕文明,既可为农业强国建设贡献智慧,也可为农业强国建设提供自信。
农耕文明的精华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农业强国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对内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强化退化耕地治理,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发展生态低碳农业;对外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推广,在国际农业治理中融入中国农耕智慧,提升文化软实力与影响力。
三、农业强国需顺应大国小农的发展阶段,在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推进强国富民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国家安全基础,都离不开农业发展”。中国是发展中大国,具备鲜明的“大国小农”特征。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我国小农户数量占农业经营主体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90%,小农户经营耕地占总耕地面积70%。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约为高收入国家的10%,农业发展最大短板在于劳动生产率偏低。
因此,农业强国需顺应大国小农的发展阶段,既要“循序渐进、稳扎稳打”,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也要“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列为新时代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将小农户列为农业强国建设的重点对象,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要效益,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效益,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带动小农户的现代化转型与农业竞争力的同步提升。
四、农业强国需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中国作为人多地少的发展中大国,如何利用有限的水土资源满足14亿人口的食物需求,既保障吃得饱又吃得好,如何将2亿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轨道,既提升产业竞争力又实现共同富裕,全球缺乏先例。
对此,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以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引领,以产业急需为导向,聚焦底盘技术、核心种源、关键农机装备等领域,整合各级各类优势科研资源,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通过大力提升农业科技水平,根本提升农业竞争力。同时,也强调深化农村改革,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相统一,着力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激活发展活力。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RCEP对中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与应对战略研究”(编号:21&ZD093)的阶段性成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